前幾天有個讀者私信我,說終于有出版社愿意給他出書了,合同里還寫著“包銷5000冊”,問我是不是穩(wěn)賺不賠,我一看就急了,趕緊讓他先別簽,今天咱就掰開揉碎了聊聊這個“個人出書包銷合同”——聽著挺美,里頭的水可深著呢。

先潑盆冷水:“包銷”這個詞,在出版圈里可能是最曖昧的承諾之一,你以為的包銷,是出版社拍著胸脯說“你這5000冊書我們?nèi)u了,錢你等著收就行”,但實際合同里的包銷,往往藏著各種你想不到的“后門”。

最常見的一種,叫“作者回購式包銷”,聽著是出版社包銷,但條款里可能用小字寫著:“若市場反應(yīng)不佳,作者需按X折回購未售出部分”,我見過最狠的,是作者最后以定價的3折回購了自己幾千本書,堆了半個車庫,送人都送不完,這哪是出書,簡直是自費印刷還倒貼倉儲費。

另一種是“渠道消化式包銷”,出版社確實“銷”了,但可能是以極低的價格打包給了特價書渠道、館配渠道,或者干脆當(dāng)贈品送了,最后結(jié)算版稅時,按實際銷售價算,你可能發(fā)現(xiàn)5000冊“銷”完了,但到手的錢還不夠請編輯吃頓飯,合同里如果只寫“包銷數(shù)量”,不明確“銷售價格”和“結(jié)算方式”,這就是個大坑。

別被包銷忽悠了!個人出書合同里的那些坑,我差點全踩了

還有更隱蔽的:“費用抵扣式包銷”,所有包銷產(chǎn)生的成本——從倉儲、物流到營銷費用,都可能從你的版稅里扣,最后賬面上書是賣了,但你一看賬單,倒欠出版社錢,別笑,真有過這種案例。

所以啊,看到“包銷”二字先別樂。你得像個偵探一樣,把合同里每個字都審三遍,關(guān)鍵要盯死這幾個地方:

第一,包銷的具體含義,必須白紙黑字寫清楚:是出版社真金白銀買斷這些書,還是僅僅承諾“負責(zé)銷售”?銷售價格是多少?是按定價銷售還是可以隨意打折?

第二,結(jié)算條款,錢什么時候給?是按月、按季度,還是書“銷”完了一次性結(jié)?版稅稅率是多少?是印數(shù)版稅還是實際銷售版稅?這些數(shù)字差一點,最后到手的可能就是天壤之別。

別被包銷忽悠了!個人出書合同里的那些坑,我差點全踩了

第三,剩余圖書處理,如果沒賣完怎么辦?是出版社自行處理,還是需要作者回購?回購價格怎么定?這點不搞清楚,你可能就得體驗一把“自己買自己書”的魔幻現(xiàn)實。

第四,營銷責(zé)任,合同里有沒有寫出版社要做什么營銷推廣?如果只是把書往倉庫一扔就算“包銷”,那這承諾就跟空氣沒區(qū)別,最好能具體到:上哪些渠道、做幾場活動、有多少營銷預(yù)算。

我自己的經(jīng)驗是:寧可不要“包銷”的虛名,也要實實在在的銷售分成,一本書能賣多少,市場說了算,出版社如果真看好你的書,會愿意在版稅上讓利,而不是用包銷這種聽起來好聽、實則風(fēng)險轉(zhuǎn)嫁的方式。

那位讀者后來把合同發(fā)我看了,果然在不起眼的補充條款里發(fā)現(xiàn)一句:“若三年內(nèi)未售罄,作者需按定價30%回購”,他找出版社理論,對方輕描淡寫:“哦,這是標(biāo)準(zhǔn)條款,大家都這么簽?!蹦憧?坑就在這里等著呢。

別被包銷忽悠了!個人出書合同里的那些坑,我差點全踩了

最后說句實在話:出書這事兒,情懷要有,但腦子也得清醒。合同上的每個字都值錢,別被“包銷”“暢銷”“重磅”這些漂亮話迷了眼,慢慢看,仔細問,該較真時就較真,你的文字值錢,你的權(quán)益更值錢。

畢竟,誰也不想自己的心血之作,最后變成車庫里的“不動產(chǎn)”,對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