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刷到個帖子,挺有意思,有人問:“要是《征服》里劉華強那號人物活在今天,他會干什么?”底下最高贊回復就倆字:出書,我盯著屏幕樂了半天,但笑著笑著,突然覺著這玩笑話里,還真藏著點東西。

咱們先別急著反駁,你想想看,所謂“悍匪”是什么?是那種不按常理出牌,認準了目標就敢豁出去,在規(guī)則邊緣甚至之外硬生生撕開條路的人,這種氣質(zhì),放在違法亂紀上是災難,可要是擰過來,放在個人出書這件事上——嘿,你別說,還真有點值得琢磨的“匪氣”。

現(xiàn)在說起個人出書,太多人把它想得太“文明”了,得文筆優(yōu)美,得底蘊深厚,得按部就班找出版社、走流程、等審批,規(guī)矩一大堆,門檻高得嚇人,很多人還沒動筆,自己先泄了氣,但你看那些真正靠自己把書做出來、還賣得不錯的人,身上多少帶點“不講道理”的勁兒。

是那種“地盤意識”,道上混的得有自己的地盤,寫書也一樣,你別想著什么都寫,今天情感雞湯,明天職場干貨,后天又變成歷史雜談,這不叫廣,這叫散,你得像搶地盤一樣,死死占住一個山頭,就比如你專攻“陽臺種菜”,那就把所有關于土、肥、蟲、光照的知識啃透,寫成你的“獨家秘籍”,讀者想到這個領域,第一個就得想到你,這地盤,是你用一篇篇扎實內(nèi)容“打”下來的。

是“執(zhí)行力”得跟得上,很多人口嗨“我要出書”好幾年,文檔里就躺著個標題,這不行,得有那種“說干就干,今晚就動手”的狠勁,別等什么靈感,寫作跟蹲點差不多,耐得住寂寞才行,每天固定時間,雷打不動寫它個一千八百字,初稿爛?沒關系,悍匪第一稿也不講究章法,先“拿下”再說,修改就是事后的“打掃戰(zhàn)場”。

最關鍵的一環(huán),是“銷贓”——啊不,是“銷售”的野路子,傳統(tǒng)出版等著書店上架,那跟守株待兔沒區(qū)別,你得主動“出擊”,現(xiàn)在平臺這么多,把你的書拆解了:金句做成圖,故事剪成短視頻,干貨列成清單,去你能想到的所有地方“吆喝”——社交媒體、垂直社群、線下活動,甚至相關產(chǎn)品的評論區(qū),別不好意思,你寫的書就是你的“貨”,藏著掖著等著它自己發(fā)光嗎?得推銷,得讓人知道它的好,這過程可能有點“糙”,有點直接,但有效。

從悍匪到作者,個人出書的另類生存法則

我這兒說的所有“匪氣”,必須框在一條絕對不能逾越的紅線之內(nèi):法律和道德的底線,抄襲洗稿?那是小偷,坑蒙拐騙虛假宣傳?那是騙子,我們說的“悍”,是對自己目標的執(zhí)著,是對困難的蔑視,是對常規(guī)路徑的大膽突破,但絕不是對他人成果和讀者信任的踐踏,你的“武器”只能是扎實的內(nèi)容和真誠的溝通。

還得有點“盜亦有道”的講究,書是產(chǎn)品,更是作品,內(nèi)容不摻水,設計不敷衍,印刷不將就,對得起每一個掏錢支持你的讀者,這份“道”,是你的口碑,是你以后還能在這“江湖”上立足的根本。

從悍匪到作者,個人出書的另類生存法則

回到開頭那個玩笑,或許,每個想在既定規(guī)則外做成點事的人,無論是寫書還是其他,內(nèi)心都需要一點點精心馴化的“匪氣”——不是去傷害,而是去開拓;不是去破壞,而是去建造,用那種近乎蠻橫的專注,搶下一塊屬于自己的內(nèi)容高地;用不顧面子的執(zhí)行力,把想法變成實實在在的書稿;再用充滿野心的推廣,讓它到達需要的人手中。

這個世界,有時候太文明了,文明得有點溫吞,規(guī)矩太多,臺階太高,當你認準了出書這個目標,或許真得需要一點“豁出去”的勁兒,一點“我的地盤我做主”的霸氣,別忘了,你最終交付給世界的,必須是一本拿得出手、對得起良心的“好貨”。

從悍匪到作者,個人出書的另類生存法則

這條路,不好走,但當你手里真正捧著那本印著自己名字、帶著自己體溫的書時,你會覺得,當初那點“匪氣”,用得值。